探讨腰椎间盘突出症针灸治疗的效果观察及评价
2021/07/060 引言
腰椎间盘突出症一般是由患者腰椎间盘中髓核与纤维环发生不同程度退行性改变后,经外力作用,导致纤维环破裂,使髓核组织自破裂位置朝椎管内或后方突出的一种疾病,其易刺激或压迫患者相邻脊神经根,使患者产生下肢麻木或疼痛等症状,严重损害了患者的日常生活、工作及身体健康水平[1]。中医将腰椎间盘突出症归为“痹症”范畴,是以舒经活络、行气止痛为治疗原则的。针灸作为一种非手术式治疗方式,对腰椎间盘突出症患者的治疗,不仅具有操作简单等优点,其临床治疗还具有一定的安全性。为探讨腰椎间盘突出症经针灸治疗的临床效果,本文选取我科130例腰椎间盘突出症患者,给予针灸治疗,现进行如下汇报。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对我科在2018年12月至2019年12月接受的130例腰椎间盘突出症患者进行分析,按治疗方式不同与单双号法予以分组,行牵引治疗与针灸治疗的两组分别为对照组(65例)与观察组(65例)。对照组(n=65)患者,男35例,女30例,年龄22~59岁,平均(43.)岁,病程2~35 d,平均(14.)d;观察组(n=65)患者,男34例,女31例,年龄23~60岁,平均(42.)岁,病程5~32 d,平均(15.)d。对比患者组间基线资料,可比性显著,P>0.05。患者均认可本次研究,且已完成知情同意书的签署;该研究在本院伦理委员会的审批下顺利开展。
纳入标准:患者均经腰椎X线、CT、临床检查及MRI等常规检查,确诊为腰椎间盘突出症;直腿抬高试验显示为阳性;患者均伴随一定程度的腰腿疼痛临床症状;排除标准:手术治疗患者;已接受其他相关中医方案治疗患者;耐受程度与治疗配合度较差患者;其他骨科、脏器与组织严重病变患者及精神障碍患者。
1.2 方法。对照组65例患者给予牵引法治疗,使用多功能腰椎自动牵引床对患者胸部与盆骨进行牵引,然后按患者耐受程度与实际体质,选择适宜的重量进行牵引,每日1次,每次30 min,疗程30 d。观察组65例患者给予针灸治疗,取患者侧卧位、俯卧位等体位,取昆仑、足三里、肾俞、委中、百会、腰眼及阳陵泉等穴位,使用75%的乙醇棉球对患者以上各穴位皮肤进行清洁消毒,随后使用提插捻转法,快速穿刺并进针,进针深度保持1~3寸左右,待患者经针刺部位获得经气感应后,留针时间不得少于30 min。根据患者各针刺穴位,点燃艾条,给予雀啄灸,待患者皮肤潮红、穴位周围存在明显炙热感、腰臀部产生酸胀感、足部存在得气感应即止。一般每两天针灸1次,但部分病情较为严重患者可进行1次/日治疗,每疗程10次,共3个疗程。
1.3 指标观察
1.3.1 评估患者治疗前、后的腰腿疼痛与直腿抬高状况:使用视觉模拟(VAS)评分法评估患者诊治前、后的腰腿疼痛情况,满分10分,分值高低与患者疼痛程度呈负相关;使用直腿抬高试验,评估患者诊治前、后腿部抬高角度改善情况。
1.3.2 观察患者诊治后的疗效、随访患者6个月内复发情况:按患者腰腿疼痛消失、直腿抬高情况,将患者疗效分为治愈、显效、好转及无效四种结果,其中治愈是指患者经诊治,腰腿疼痛完全消失,直腿抬高角度可达90°,可充分进行自由活动;显效是指患者经诊治,腰腿疼痛症状已明显缓解,直腿抬高角度可达70°以上,可进行适量活动;好转是指患者经诊治,腰腿疼痛症状部分缓解,直腿抬高角度在30~70°范围内,存在轻微活动受限情况;无效是指患者经诊治,腰腿疼痛症状并未有所改善,甚至存在病情加重,直腿抬高角度低于30°,存在严重活动受限情况。对患者进行6个月随访,记录患者6个月内病情复发情况。
1.4 统计学分析。采用SPSS 20.0统计学软件处理并分析患者腰腿疼痛评分等相关数据,由均数±标准差代表直腿抬高角度等指标,由例、百分比(n,%)代表治疗总有效率等指标,所有计数、计量资料均给予t值与χ2检验,当P<0.05时,那么组间差异存在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评估患者治疗前后的腰腿疼痛与直腿抬高状况。观察组诊治前,患者腰腿疼痛评分(7.)分、直腿抬高角度(21.)°,无异于对照组,P>0.05;观察组经针灸治疗,患者腰痛疼痛评分(2.)分、直腿抬高角度(80.)°,明显优于经牵引治疗的对照组,P<0.05,见表1。
表1 患者治疗前后腰腿疼痛与直腿抬高状况评估结果(±s)分组 例数 腰腿疼痛(分) 直腿抬高角度(°)诊治前 诊治后 诊治前 诊治后对照组 65 7. 3. 22. 64.观察组 65 7. 2. 21. 80. t - 0.452 4.235 0.526 10.752 P - - - - <0.05
